各院部、有關科研單位:
為做好2023年度科技獎勵申報工作,做到早策劃、早準備,現對我校擬申報2023年度科技獎勵的項目情況進行摸底。具體通知如下:
一、摸底範圍
1.國家科學技術獎;
2.省部級(政府類)科學技術獎:教育部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山東省科學技術獎;
3.省部級(其他類)科學技術獎:具有國家獎提名資格且提名項目近5期獲得過國家獎的社會力量設立的科學技術獎(具體社會力量清單可參考附件1)、青島市科學技術獎。
二、申報條件
(一)國家科學技術獎
1.原則上應是近五年曾獲得過省部級科技獎勵特等獎或一等獎的項目或申報過國家級科技獎勵但未獲獎的項目;
2.擬申報國家自然科學獎候選項目的論文必須發表3年以上(2019年12月31日之前發表);擬申報國家技術發明獎和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候選項目必須整體應用3年以上(2019年12月31日之前整體應用)。
(二)省部級(政府類)科學技術獎
1.原則上應是近五年曾獲得過省部級(其他類)科技獎勵二等獎及以上的項目或申報過省部級(政府類)科技獎勵但未獲獎的項目;
2.擬申報自然科學獎候選項目的論文必須發表2年以上(2020年12月31日之前發表);擬申報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候選項目必須整體應用2年以上(2020年12月31日之前整體應用)。
(三)省部級(其他類)科學技術獎
1.原則上應是有一定成果積累但尚未報獎的項目或申報過省部級(其他類)科技獎勵但未獲獎的項目;
2.擬申報自然科學獎候選項目的論文必須發表2年以上(2020年12月31日之前發表);擬申報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候選項目必須整體應用2年以上(2020年12月31日之前整體應用)。
三、報送材料及時間要求
1.有申報意向的科研人員請填寫《科技獎勵申報項目基本情況表》(附件2)及《2023年度科技獎勵申報項目摸底統計表》(附件3);
2.時間節點:於2022年12月27日前發送至zxyzxy2009@163.com。
四、其他要求
1.請各單位高度重視,結合 “十四五”規劃本單位目標任務等,加強組織協調,為2023年度科技獎勵申報打好基礎;
2.涉及國防、國家安全領域的保密項目,暫不受理申報。
五、聯係方式
其他不明事宜請與科技處科研戰略與成果辦公室聯係。
聯係方式:單寶來86981831shanbl@upc.edu.cn
科技處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