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曆史欄目學工
【基金】國家基金征集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山東省)項目指南建議的通知
作者: 發布者:李兆愛 發布時間:2023-02-23 訪問次數:126

為做好2024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山東省)項目指南建議征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需求牽引和問題導向,圍繞我省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需求、產業發展中的緊迫需求、行業發展中的共性需求及瓶頸製約問題,重點圍繞生物與農業、環境與生態、能源與化工、新材料與先進製造、現代交通與航空航天領域、電子信息、人口與健康領域梳理凝練關鍵科學問題。

指南建議內容應符合以下要求:

1.科學性。項目指南研究方向應聚焦科學問題,提煉精準,特色鮮明,具備創新性;體現基礎研究特點,避免偏技術應用,避免出現“開發”等非基礎研究常用詞彙;避免選取陳舊或重複資助的研究方向,特別需要避免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及科技部其他已資助項目的重複。

符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支持項目(2023年直接費用平均資助強度為260萬元/項,資助期限4年)的有關要求。

2.規範性。應當使用規範的專業術語,文字表述精煉,避免出現語句不通順、字詞重複、丟字錯字等問題,並按附件的相關說明填寫。每條指南建議研究方向隻能選擇一個最匹配的科學部和最新的國家基金二級學科代碼。

3.包容性。應具有一定的包容性,避免出現指向性過於明顯和競爭性不夠的問題,同時也要避免過於寬泛。

4.導向性。在具有一定包容性的前提下,盡可能體現山東省的需求、優勢和特色,麵向在國內具有較強競爭力的研究領域。與產業發展需求相關內容的建議人,應充分聽取產業專家和企業專家意見,並附省內潛在應用產業機構的推薦意見(見附件2)。

5.安全性。須符合科研倫理、科技安全的相關要求,且不得含有保密的內容。

二、征集要求

(一)項目指南建議推薦單位應是山東省內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注冊的依托單位,原則上由推薦單位統一報送。

(二)建議人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具有承擔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經曆,符合國家基金委對項目申請人的申報資格和限項要求。

(三)建議人在填報指南建議前,請認真閱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發布的有關管理規定,了解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的有關規定、要求、責任和資助範圍等。

(四)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項目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其他相關類型項目共同限項申請,具體內容詳見年度項目指南的通告中的限項申請規定。

(五)鼓勵我省依托單位與具有較強研究實力和較好研究條件的省內企業和省外高等院校、研究機構開展合作研究,共同解決山東經濟、社會發展亟待解決的關鍵技術和重大科學問題。

三、征集時間及方式

請申報人於2023年3月14日前,將附件1、2發送至zxyzxy2009@163.com,學院彙總提交科技處。

科技處電話0532-86981837


附件:

1.區域創新聯合基金項目指南建議彙總表

2.項目指南建議

附件下載:

1.區域創新聯合基金項目指南建議彙總表.xlsx

2.項目指南建議.docx


科技處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