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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國家基金與比利時法語區基礎研究基金會合作交流項目申請的通知
作者: 發布者:於夢飛 發布時間:2023-03-24 訪問次數:93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與比利時法語區基礎研究基金會(FNRS)雙邊合作協議及後續達成的共識,2023年度雙方將繼續共同資助兩國研究人員之間開展的合作交流項目。

一、項目說明

(一)資助領域

數學和物理、化學、生命科學、地球科學、工程與材料科學、信息科學、管理科學、醫學。

  申請代碼1須選擇上述資助領域所對應科學部的下屬申請代碼,建議選擇到最後一級。未按要求填寫指定申請代碼1的申請書將不予受理。

  (二)資助強度

  中方資助強度為不超過10萬元/項;FNRS資助強度為不超過1.5萬歐元/項。

  (三)資助內容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資助中方研究人員訪比的國際旅費(機票為經濟艙)和在比期間住宿費、夥食費、城市間交通費。FNRS負責資助比方研究人員訪華的國際旅費和在華期間住宿費、夥食費、城市間交通費。

  (四)資助期限

  資助期限為2年,申請書中的研究期限應填寫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申請人條件

  (一)中方申請人必須正在承擔(主持人或參與者)2024年12月31日(含)以後結題的3年期(含)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合作交流項目除外),並必須依托此項目進行申請,合作交流應密切圍繞所依托在研基金項目的研究內容。

  (二)比方合作者應符合FNRS對本國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三)中比雙方申請人需分別向NSFC和FNRS遞交項目申請,對於單方提交的申請將不予受理。

  (四)更多申請人條件的詳細說明請見《202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三、限項申請規定

(一)本項目屬於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不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和正在承擔的項目總數限為2項”規定的限製。

  (二)不受“申請人同年隻能申請1項同類型項目”規定的限製。

  (三)作為申請人申請和作為項目負責人正在承擔的NSFC-FNRS(中比)合作交流項目,合計限1項。

  (四)《202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關於申請數量的其他限製。

四、申報要求

  (一)申請人注意事項

  合作交流項目申請書采取在線方式撰寫,對申請人具體要求如下:

  1. 申請人在填報申請書前,應當認真閱讀本項目指南和《202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的相關內容,不符合項目指南和相關要求的項目申請不予受理。

  2. 申請人須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係統(http://grants.nsfc.gov.cn/egrantweb/),在線填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申請書》。具體步驟如下:

  (1)選擇“項目負責人”用戶組登錄係統,進入後點擊“在線申請”進入申請界麵;點擊“新增項目申請”按鈕,進入申請項目所屬科學部選擇界麵,點擊“申請普通科學部項目”進入項目類別選擇界麵。

  (2)點擊“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左側+號或者右側“展開”按鈕,展開下拉菜單。

  (3)點擊“合作交流(組織間協議項目)”右側的“填寫申請”按鈕,進入選擇“合作協議”界麵,在下拉菜單中選擇“NSFC-FNRS(中比)”,然後按係統要求輸入依托基金項目的批準號,通過資格認證後即進入具體申請書填寫界麵。

  3. 預算編報要求。申請人應當認真閱讀《202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須知中預算編報要求的內容,嚴格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1〕177號)》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編製說明》的要求,認真如實編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

  項目資金預算表僅包括“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填寫入序號第4項“業務費”,本項目無間接費用。在“預算說明書”欄目,應按照“項目執行計劃”的內容,按交流年度為出訪人員的國際旅費、在比期間的住宿費、夥食費、城市間交通費製定詳細預算。

  4. 申請書填寫說明。中比雙方申請書中的項目名稱、雙方依托單位和雙方項目負責人(默認為“中方人信息”欄目和“境外合作人員”欄目的第一人)應嚴格一致,否則將不予受理。

  在“項目執行計劃”欄目,應按照交流年度,詳細列出出訪及來訪人員姓名、出訪及來訪日期和擬開展的研究工作內容。項目參與人必須是2024年12月31日(含)以後結題的3年期(含)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在研項目(合作交流項目除外)的項目負責人或者參與者。

  5. 申請材料要求。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後,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無需報送紙質申請書。附件材料包括:

  (1)比方申請人和來訪人員的個人簡曆。

  (2)合作協議(協議模板見附件)。中比雙方申請人須就合作內容、交流計劃及知識產權等問題達成一致,並簽署合作交流協議。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項目申請將不予受理。

  (二)項目申請接收

中方信息係統在線申報接收期為2023321日至2023524

注:請申請人嚴格遵照本項目指南的各項要求填報申請,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項目申請將不予受理,如有疑問,請致電項目聯係人。

五、批準結果通知

  將通過科學基金網絡信息係統通知資助結果。

六、項目聯係人

  中方聯係人:徐進

  電話:+86-10-62325351

  郵箱:xujin@nsfc.gov.cn

  信息係統技術支持(信息中心):+86-10-62317474

  比方聯係人:Joël Groeneveld

  電話:+32-02-5049270

  郵箱:international@frs-fnrs.be

附件:合作協議模板

七、學校項目受理

請有意向申請的科研人員提前與科技處聯係,電話0532-86981837,郵箱20130089@upc.edu.cn

為提高申請質量,請於2023年5月24日提前提交預審查。


科技處、重大項目辦公室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