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各科研單位:
為貫徹落實《山東省“十四五”科技創新規劃》《關於加快推進新時代科技強省建設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按照《山東省重點研發計劃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將《2023年山東省重點研發計劃(重大科技創新工程)第一批項目指南》(簡稱指南)予以發布,請按照要求認真組織開展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項目類別
本次申報項目為重大科技創新工程項目,納入山東省重點研發計劃(重大科技創新工程)項目進行管理。
二、申報條件和要求
本次項目申報條件包括共性條件和個性條件。項目申報應在滿足以下共性條件的基礎上,同時滿足指南課題中要求的個性條件。
1.本批項目全部按照揭榜製組織,采用軍令狀模式管理。項目實施周期原則上為3年,實施期截至2026年6月30日。項目負責人、牽頭申報單位、主管部門須與省科技廳簽署軍令狀。
2.項目申報均以指南中的課題為單元進行整體申報,須覆蓋相應課題的全部研究內容、考核指標、項目交示件和技術成熟度。
3.牽頭申報單位是項目實施的執行主體,須為山東省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發機構等,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和條件,管理運行規範。各級行政機關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
4.合作單位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每個項目的合作單位原則上不超過4家。牽頭申報單位須對合作單位的申報資格進行審核並負責,與所有合作單位簽署聯合申報協議。聯合申報協議須明確約定各自所承擔的任務、目標、責任和經費(包括省撥財政科技資金和自籌資金),明確協議簽署時間。
5.申報項目研發內容不得與已立項的省級科技計劃項目或其他省直有關單位立項項目相同或類似。同一個項目隻能通過一個主管部門推薦申報,不得多頭申報和重複申報。
6.項目(課題)負責人原則上為項目(課題)研究思路的主要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員,須具有較高的科研水平和創新能力,並能在任務期內主持完成項目研究工作。各級國家機關的公務人員(包括行使科技計劃管理職能的其他人員)不得申報項目。
7.鼓勵支持省內外高校、科研院所、企業通過產學研合作共同參與項目揭榜;鼓勵項目實施與人才培養引進、創新平台建設緊密結合;鼓勵具有合作基礎的省外單位作為合作單位參與項目申報;鼓勵青年科學家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項目;鼓勵支持受聘於省內單位的外籍科學家及港、澳、台地區科學家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項目,全職受聘人員須由省內聘用單位提供全職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職受聘人員須由雙方單位同時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並作為項目申報證明材料一並提交。
8.本批項目全部實行非定額資助方式,立項支持經費不超過指南中明確的支持強度金額。其中:
(1)申報單位為企業的,其上一年度銷售收入原則上不低於申請省級財政資金資助額度,現代高效農業領域項目自籌資金與申請省級財政科技資金配比應當不低於2:1,其他領域項目自籌資金與申請省級財政科技資金配比應當不低於4:1。
(2)申報單位為高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發機構的,合作單位須包括山東省境內企業,項目成果須在山東省境內企業轉化應用,自籌資金與申請省級財政科技資金配比應當不低於2:1。
9.項目經費預算中須包括項目申報單位和合作單位的預算,其中牽頭申報單位預算使用省級財政科技資金的比例不低於申請省級財政科技資金總額的50%。若項目立項支持省級財政科技資金未達到申請金額,項目申報單位和合作單位應承諾通過增加自籌資金解決差額部分。
10.每個獨立法人企業、項目負責人2023年牽頭或參與(除項目負責人外的前三位參與人員)申報1項重大科技創新工程項目。每個獨立法人企業、項目負責人牽頭的在研重大科技創新工程項目總數不得超過2項。
11.項目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須簽署誠信承諾書。項目牽頭申報單位、合作單位、所有參與人員均須具備良好的科研誠信狀況,不存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無“綠色門檻”製度不予支持或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12.申報單位須對申報材料中涉及的指標、數據和相關證明、附件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自行承擔因提供虛假材料造成的後果。申報項目受理後,原則上不能更改申報單位和負責人,不能更改申報材料內容。
三、申報流程
1.查看項目指南。根據工作需要,指南內容按照張榜範圍通過山東省科學技術廳網站(http://kjt.shandong.gov.cn/)、山東省科技雲平台-山東省重點研發計劃(重大科技創新工程)管理係統(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pms/)等渠道發布,請登錄查看;定向發布項目指南內容通過紙件發送到相關主管部門。
2.在線填報項目。項目負責人在科技雲平台-山東省重點研發計劃(重大科技創新工程)管理係統中登錄個人申報賬號,按照係統相關提示和要求在線填寫項目申報書和預算申報書,申報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電子掃描件上傳。省科技廳將以網上填報的申報書和附件材料作為後續形式審查、項目評審的依據。
3.申報單位審核。申報材料全部填寫完畢後,項目負責人應及時提交申報單位審核。學校申報審核截止時間為5月26日17:00,逾期將無法再次提交申報材料。
四、注意事項
1.請項目申報單位合理安排申報時間,提前完成填報、修改、提交、退回和審核工作,避免臨近截止時間集中退回、提交和審核。
2.為減輕科研人員負擔,除涉密項目外,本次申報無需提供相關紙質材料;項目立項計劃初步確定後,立項項目需提供全套紙質材料歸檔保存,紙質材料須與網上申報材料完全一致,否則取消立項資格。
3.省科技廳不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從事項目申報、立項等代理服務工作;不提倡、不建議申報單位有償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提供中介服務。請申報單位保持警惕,避免上當受騙,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對嚴重侵犯省科技廳名譽、損害省科技廳利益的行為,省科技廳將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4.省科技廳直屬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參與項目申報的,應按照省科技廳黨組《規範幹部職工創新創業實施辦法》有關規定執行。參與項目申報人員應主動向所在單位及省科技廳報備。
校內聯係人:趙偉電話:0532-86983265
業務谘詢電話:0531-51751160 51751093
技術支持電話:0531-51751080
附件:
2023年山東省重點研發計劃(重大科技創新工程)第一批項目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