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關科研單位:
為進一步推動學校知識產權轉化運用,助力國家知識產權試點高校以及山東省專利技術轉移轉化專項計劃試點單位建設,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於印發專利開放許可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知辦函運字〔2022〕448號)和《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試點開展專利開放許可工作的通知》(魯市監發〔2022〕8號)要求,學校擬征集一批有效專利進行開放許可,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利開放許可相關解釋
1.專利開放許可是指權利人在獲得專利權後自願向國家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開放許可聲明,明確許可使用費,由國家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在專利開放許可期內,任何人可以按照該專利開放許可的條件實施專利技術成果。
2.專利開放許可製度可以促進信息的對接,許可信息的公開發布為許可人和被許可人搭建了信息溝通的橋梁,有利於供需雙方對接;也可以提升談判效率,供需雙方可以通過簡便方式達成許可,免去複雜的談判環節,降低許可的成本;還可以降低交易風險,通過建立許可信息披露和糾紛調解機製,被許可人能夠事先全麵了解許可的條件等相關情況。
3.根據《專利法》第五十一條規定,開放許可實施期間,對專利權人繳納專利年費相應給予減免。
4.開放許可期間的專利仍可與被許可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再進行普通實施許可,但不可進行排他許可或獨占許可。
二、專利開放許可要求
1.已授權並在有效期內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其中就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提出開放許可聲明的,應當提供專利權評價報告。
2.確定許可使用費標準,發明人可以選擇下列其中一種許可使用費標準:
(1)免費使用。
(2)采用入門費和提成費相結合的方式。
(3)采用一次總付的方式。
(4)采用總付額內分期支付的方式。
(5)其他明確合理的許可使用費標準。
3.確定許可使用時間。發明人可以根據情況設定許可使用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
三、征集對象及要求
1.征集專利條件
(1)中國石油大學(華東)為唯一權利人的有效專利;
(2)有市場化前景、應用廣泛、實用性較強;
(3)適用於多地實施且不在獨占實施許可或者排他實施許可有效期限內的專利技術;
(4)專利全體發明人一致同意通過開放許可的方式進行轉化實施,對開放許可的期限、價格等信息無異議;
(5)許可期限原則上不低於1年。
2.不得申請專利開放許可的情形
(1)專利權處於獨占或排他許可有效期限內的;
(2)因專利權歸屬糾紛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對專利權采取保全措施而中止的;
(3)專利權處於年費滯納期的;
(4)專利權被質押,未經質押權人許可的;
(5)其它不符合專利開放許可法定條件的。
四、報送材料及時間要求
1.請有意願的老師填寫《山東省專利許可信息表》(附件1)及《同意開放許可(試點)的聲明》(附件2),報送至各單位科研秘書處。
2.請各單位科研秘書於2023年11月20日前將《山東省專利許可信息表》、《同意開放許可(試點)的聲明》以及分管科研工作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學院公章的《中國石油大學(華東)專利開放許可信息彙總表》(附件3)各1份報送至國家大學科技園辦公室(行政辦公樓1121房間),同時將電子版發送至suchunhua@upc.edu.cn。
3.學校對征集的專利進行核查後,對符合開放許可要求的專利,將組織專利發明人向山東省提交相關材料,進行開放許可。
五、其他事項
1.對於授予專利權滿三年無正當理由未實施的專利,學校鼓勵專利免費開放許可,但專利免費開放許可的期限建議不超過3年。
2.此次征集後,有專利開放許可意向的,可於每月月底前報送國家大學科技園辦公室。
六、聯係方式
1.國家大學科技園辦公室
聯係人:蘇春華
電話:86983018
郵箱:suchunhua@upc.edu.cn
2.科技處、重大項目辦公室
聯係人:單寶來
電話:86981831
郵箱:shanbl@upc.edu.cn
國家大學科技園辦公室
科技處、重大項目辦公室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