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為做好202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山東省)項目指南建議征集及遴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定位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與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旨在發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導向作用,吸引和集聚全國的優勢科研力量,圍繞區域經濟與社會發展中的重大需求,聚焦其中的關鍵科學問題開展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促進跨區域、跨部門的協同創新和跨領域的交叉融合,提升區域自主創新能力。區域聯合基金項目主要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支持項目”形式予以資助,直接費用平均資助強度約為260萬元/項,項目資助期限均為4年。
二、研究領域
圍繞以科技創新引領現代化產業體係建設的目標,聚焦加速傳統產業提檔升級、新興產業集群發展、未來產業前瞻布局發展中的重大科學問題和關鍵技術難題,重點在能源與化工、新材料與先進製造、電子信息、人口與健康、海洋科學五個領域梳理凝練科學問題。
三、征集要求
(一)指南規範性要求
1.科學性。項目指南研究方向應聚焦科學問題,提煉精準,特色鮮明,具備創新性;體現基礎研究特點,避免偏技術應用,避免出現“開發”等非基礎研究常用詞彙。
2.規範性。應當使用規範的專業術語,文字表述精煉,避免出現語句不通順、字詞重複、丟字錯字等問題,並按附件的相關說明填寫。每條指南建議研究方向隻能選擇一個最匹配的科學部和最新的國家基金學科代碼。
3.包容性。應具有一定的包容性,避免出現指向性過於明顯和競爭性不夠的問題,同時也要避免過於寬泛。具備創新性,避免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山東省自然科學基金等已資助項目的重複。
4.導向性。在具有一定包容性的前提下,盡可能體現山東省的需求、優勢和特色,關注我省11條產業鏈和優勢學科創新需求,麵向在國內具有較強競爭力的研究領域。與產業發展需求相關內容的建議人,應充分聽取產業專家和企業專家意見,並附省內潛在應用產業機構的推薦意見。
5.安全性。須符合科研倫理、科技安全的相關要求,且不得含有保密的內容。
(二)建議人要求
1.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
2.應具有牽頭承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等國家級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項目經曆。
3.按照基金委對項目申請人的限項要求,指南建議人在2025年度區域聯合基金項目申報時須符合“申請和正在承擔項目數量合計限為2項”的限項申報要求。
4.原則上指南建議人為潛在申請人,同時每條指南須提供1-2位具備同等條件的備選人。
(三)論證專家要求
1.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
2.原則上具有牽頭承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類項目或更高層次項目的經曆;
3.原則上實行“一對一”指導;
4.指南建議人不能作為同年度指南建議的指導專家;
5.鼓勵兩院院士,國家傑青,長江學者等國家級高層次人才作為指導專家。
四、征集時間及方式
請各單位結合自身優勢科研領域,認真組織論證,切實提高指南質量。鼓勵與具有較強研究實力和較好研究條件的省內外科研力量、產學研聯合提出指南建議。
請各單位於2024年3月1日前,將指南建議(附件1、2)按照格式報送科技處,開展專家論證。
科技處聯係方式0532-86981837 20130089@upc.edu.cn
附件下載:
1.2025年度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山東)指南建議.docx
2.2025年度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山東)指南建議彙總表.xlsx
科技處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