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學工
【基金】國家基金與白俄羅斯基礎研究基金會合作交流項目指南
作者: 發布者:趙曉燕 發布時間:2024-04-11 訪問次數:44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與白俄羅斯基礎研究基金會(BRFFR)雙邊合作協議及後續達成的共識,雙方將在2024年繼續共同資助合作交流項目。

一、項目說明

  (一)資助領域。

  數學和物理、化學、生命科學、地球科學、工程與材料科學、信息科學、醫學。

  申請代碼1須選擇上述資助領域所對應科學部的下屬申請代碼,建議選擇到最後一級。未按要求填寫指定申請代碼1的申請書將不予受理。

  (二)資助強度。

  中方資助強度為不超過20萬元/項。

  (三)資助內容。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資助中國與白俄羅斯研究人員交流互訪所需的國際旅費、住宿費、夥食費、城市間交通費以及小型雙邊研討會費用。

  (四)資助期限。

  資助期限為2年,申請書中的研究期限應填寫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申請人條件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管理辦法》和雙方達成的共識,申請本項目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中方申請人必須正在承擔(主持人或參與者)2025年12月31日(含)以後結題的3年期(含)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合作交流項目除外),並必須依托此項目進行申請,合作交流應密切圍繞所依托在研基金項目的研究內容。

  (二)白方合作者應符合BRFFR對本國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三)中白雙方申請人需分別向NSFC和BRFFR提交項目申請,白方項目指南請見: https://fond.bas-net.by/conc_.html,單方提交的申請將不予受理。

  (四)更多申請人條件的詳細說明請見《2024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三、限項申請規定

(一)本項目屬於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不計入申請和承擔項目總數範圍

  (二)不受“申請人同年隻能申請1項同類型項目”規定的限製。

  (三)作為申請人申請和作為項目負責人正在承擔的NSFC-BRFFR(中白)合作交流項目,合計限1項。

  (四)應符合《2024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關於申請數量的其他限製。

四、申報要求

  (一)申請人注意事項。

  合作交流項目申請書采取在線方式撰寫,對申請人具體要求如下:

  1. 申請人在填報申請書前,應當認真閱讀本項目指南和《2024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的相關內容,不符合項目指南和相關要求的項目申請不予受理。

  2.申請人須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係統(https://grants.nsfc.gov.cn),在線填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申請書》。具體步驟如下:

  (1)選擇“項目負責人”用戶組登錄係統,進入後點擊“在線申請”進入申請界麵;點擊“新增項目申請”按鈕,進入申請項目所屬科學部選擇界麵,點擊“申請普通科學部項目”進入項目類別選擇界麵。

  (2)點擊“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左側+號或者右側“展開”按鈕,展開下拉菜單。

  (3)點擊“合作交流(組織間協議項目)”右側的“填寫申請”按鈕,進入選擇“合作協議”界麵,在下拉菜單中選擇“NSFC-BRFFR(中白)”,然後按係統要求輸入依托基金項目的批準號,通過資格認證後即進入具體申請書填寫界麵。

  3. 預算編報要求。申請人應當認真閱讀《2024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須知中預算編報要求的內容,嚴格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1〕177號)》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編製說明》的要求,認真如實編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

  項目資金預算僅包括“國際合作與交流費”,應填寫入資金預算表序號第4項“業務費”,本項目無間接費用。在“預算說明書”欄目,應按照“項目執行計劃”的內容,按交流年度為中方研究人員與白俄羅斯研究人員交流互訪所需的國際旅費、住宿費、夥食費、城市間交通費以及小型雙邊研討會費用製定詳細預算。

  4. 申請書填寫說明。中白雙方申請書中的項目名稱、雙方依托單位和雙方項目負責人(默認為“中方人信息”欄目和“境外合作人員”欄目的第一人)應嚴格一致,否則將不予受理。

  在“項目執行計劃”欄目,應按照交流年度,詳細列出出訪及來訪人員姓名、出訪及來訪日期和擬開展的研究工作內容。項目參與人必須是2025年12月31日(含)以後結題的3年期(含)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在研項目(合作交流項目除外)的項目負責人或者參與者。

  5. 申請材料要求。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後,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無需報送紙質申請書。附件材料包括:

  (1)白方申請人和來訪人員的個人簡曆。

  (2)合作協議(協議模板見附件)。中白雙方申請人須就合作內容、交流計劃及知識產權等問題達成一致,並簽署合作交流協議。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項目申請將不予受理。

  (二)依托單位注意事項。

  依托單位應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申報預算的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進行審核。依托單位應在規定的項目申請截止時間前提交本單位電子版申請書及附件材料。請通過科學基金網絡信息係統上傳本單位項目申請清單,無需提供紙質版。

  關於單位科研誠信承諾書提交等事宜,請參照《關於2024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執行(本年度隻需上傳1次)。

  (三)項目申請接收。

中方信息係統在線申報接收期為2024411日至202461216時(北京時間)。

注:請申請人嚴格遵照本項目指南的各項要求填報申請,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項目申請將不予受理。如有疑問,請致電項目聯係人。

五、項目聯係人

  中方聯係人:徐進

  電話:+86-10-62325351

  郵箱:xujin@nsfc.gov.cn

  信息係統技術支持(信息中心):+86-10-62317474

  白方聯係人:Elena Titova

  電話:+375-17-3790742

  郵箱:fond@it.org.by

附件:合作協議模板

、學校項目受理

請有意向申請的科研人員提前與科技處聯係,電話0532-86981837,郵箱20130089@upc.edu.cn


科技處、重大項目辦公室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