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按照《山東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辦法》規定,現就2024年度山東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第一批)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範圍及條件
本次集中申報的山東省自然科學基金(以下簡稱省自然基金)項目包括:青年基金項目、麵上項目、優秀青年基金(以下簡稱省優青)項目、傑出青年基金(以下簡稱省傑青)項目。申報人應社會信用記錄良好,具有從事基礎研究的經曆,正式受聘於我校且保證資助期內每年在學校從事研究工作的時間在6個月以上。不同項目類型的申報人還應符合對應申報條件。
(一)青年基金項目
支持青年科學技術人員在省自然基金資助範圍內自主選題,開展自由探索或目標導向的創新研究,培養青年科學技術人員獨立主持科研項目、進行創新研究的能力。項目資助額度一般不超過15萬元/項。申報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1.申報人男性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9年1月1日後出生),女性年齡不超過38周歲(1986年1月1日後出生),具有從事基礎研究所需的基本能力和條件。
2.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者具有博士學位,或者有2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具有高級專業技職務(職稱)的科學技術人員推薦(推薦函由各單位彙總,需附在附件4中)。
3.未作為項目負責人承擔過省自然基金項目。
4.在站博士後申報青年基金項目,須保證在站時間滿足項目實施時限要求。正在攻讀全日製研究生學位的不得申報。
(二)麵上項目
支持科學技術人員圍繞我省產業技術需求開展具有前瞻性、創新性和較為深入的科學研究,推動符合我省戰略需求的重要領域取得突破。項目資助額度一般不超過10萬元/項。申報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1.項目執行期滿之日未到退休年齡。
2.申報人須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博士學位,具有從事所申報領域的研究經曆。
3.作為項目負責人承擔麵上項目數量累計不得超過2項(即每個申報人至多獲批2項麵上項目)。
4.在站博士後申報麵上項目,須保證在站時間滿足項目實施時限要求。正在攻讀全日製研究生學位的不得申報。
(三)省優青項目
支持在基礎研究方麵,特別是應用基礎研究方麵已取得較好成績、發展潛力較大的青年學者圍繞我省產業技術需求開展創新研究,促進創新型青年人才快速成長。項目資助額度一般不超過50萬元/項。申報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1.申報人男性年齡不超過38周歲(1986年1月1日後出生),女性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4年1月1日後出生),須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博士學位。
2.未作為項目負責人承擔過國家或省級傑青、優青(含海外優青)項目。未獲得過萬人計劃、長江學者等國家高層次人才計劃資助。
3.在站博士後、正在攻讀全日製研究生學位的不得申報。
(四)省傑青項目
支持在基礎研究方麵,特別是應用基礎研究方麵已取得突出成績的青年學者圍繞我省產業技術需求開展創新研究,培養一批進入國家和世界科技前沿的優秀學術骨幹。項目資助額度一般不超過100萬元/項。申報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1.申報人男性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4年1月1日後出生),女性年齡不超過43周歲(1981年1月1日後出生),須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博士學位。
2.未作為項目負責人承擔過國家或省級傑青項目。未獲得過萬人計劃領軍人才、長江學者特聘教授等國家高層次人才計劃資助。
3.在站博士後、正在攻讀全日製研究生學位的不得申報。
二、申報要求
(一)項目申報人同一申報年度僅限申報1項省自然基金項目(含其他批次項目類型,如重大基礎研究項目、創新發展聯合基金)。有在研應結題未結題省自然基金項目(2023年12月31日之前執行期滿,未提交結題材料)的項目負責人,暫停省自然基金項目申報。連續兩年牽頭申報省自然基金項目未獲得資助的,暫停一年申報。
(二)根據《省科技計劃限項申報規定》,當年正在申報其他省科技計劃項目的不得申報(如山東省重點研發計劃(軟科學)等);有2項及以上在研各類省科技計劃項目的負責人不得申報;作為項目主要參與人員(除項目負責人以外的前3位科研人員)有3項及以上在研各類省科技計劃項目的不得申報。
(三)除純理論研究外,申報人應麵向產業需求凝練科學問題。與科技創新引領標誌性產業鏈高質量發展重點支持的29個攻關方向(見附件1:《科技創新引領標誌性產業鏈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2024—2027年)》(魯政辦字〔2024〕43號))聯係緊密的,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
(四)申報人應科學填寫項目內容,項目一經立項,申報時填寫的相關內容將轉為項目合同書對應內容。申報人應當就申報材料全部內容征得參與人員和合作研究單位同意。
(五)項目申報人不得在同一年將研究內容相同或相近的項目以不同項目類型、由不同申報人或經不同依托單位提出申請;不得將已獲資助的項目重複提出申請。
(六)如項目涉及科技倫理與科技安全等相關問題,申報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倫理準則,並以附件上傳單位倫理委員會審查意見等相關證明。
(七)全職博士後申報符合條件的項目時,應承諾在站周期能覆蓋項目執行期(一般為3年)。申報人須在附件上傳博士後工作合同或進站協議,並且另提供以下至少1類證明材料:博士後推薦申請表、在職證明、承諾書(見附件2)、補充協議等(以上4類材料須體現“如立項延長在站期限至資助期滿”或“出站後繼續在依托單位完成至結題”)。請涉及博士後申報項目的單位,於6月3日下班前將彙總好的承諾書(簽字蓋章PDF版,學校公章通過e站通發起申請)報送至學校科技處。
(八)“直接給予”政策申請條件:
1.符合青年基金項目申報條件,畢業於軟科世界大學學術排名前200位高校、自然指數前100位高校和科研機構(按2023年發布版本,https://www.shanghairanking.cn/rankings/arwu/2023;https://www.nature.com/nature-index/annual-tables/2023/institution/all/all/global)的博士,在2020年8月12日後首次全職來魯創新創業的,可申報“直接給予”青年基金項目,根據評審結果進行差異化資助:對達到會評條件的項目優先立項支持(最高15萬元/項);對達不到會評條件的給予立項,但降低資助額度(最高10萬元/項),立項當年先行撥付5萬元/項,第二年根據實施進展評估情況確定繼續支持或終止項目。另外,符合“直接給予”申報條件的申報人,可先申報2024年省基金青年基金項目,然後繼續申報2024年省海外優青項目。
申報人須提交博士畢業證、學位證、不低於3年的勞動合同。國外(海外)留學或工作來魯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曆學位認證書、留學人員回國證明或國外(海外)工作證明。博士畢業1年以上簽訂工作合同的還需提供空檔期非在魯工作(學習)證明。博士後入站、創立公司等認同為創新創業經曆,須提供證明材料。
2.符合省優青項目申報條件,在2020年8月12日之後申報國家優青項目進入最後評審階段未獲立項的申報人,可申報“直接給予”省優青項目。申報人應提交相應證明材料。
3.符合省傑青項目申報條件,在2020年8月12日之後申報國家傑青項目進入最後評審階段未獲立項的申報人,可申報“直接給予”省傑青基金項目。申報人應提交相應證明材料。
請符合以上3類“直接給予”條件的申報人填寫附件3,並附上相關證明材料後報送各單位彙總,並於6月3日下班前報送學校科技處。學校將對符合申報要求、證明材料完備的申報人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並根據公示結果進行審核推薦。
三、申報方式
省自然基金項目申報人通過山東省科技雲平台(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2024-山東省自然科學基金管理係統),使用省政府統一服務門戶注冊的個人賬號在線填報。
項目申報實行二級單位、學校兩級審核推薦。各單位應認真履行管理主體責任,對本單位申報人的申報資格負責,對所提交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進行審核,並填寫附件4,於6月12日下班前將電子版報送至學校科技處。
四、時間要求
項目申報人網上提交時間由各二級單位確定,二級單位審核截止時間為6月12日17:00,預留學校審核及退回修改時間。
請項目申報人、二級單位合理安排時間,避免臨近截止時間集中上傳或審核,並在項目提交後及時查收信息、關注項目狀態。
學校最終提交截止時間為6月19日17:00。由於上傳或審核時間問題造成的後果由項目申報人、各單位自行負責。
五、依托單位信息
聯係人:劉偉 聯係電話:0532-86981837手機:13573201202
電子郵箱:liuwei2014@upc.edu.cn郵政編碼:266580
詳細地址:青島市黃島區長江西路66號
科技雲平台技術谘詢電話:0531-51751080
附件1:《科技創新引領標誌性產業鏈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2024—2027年)》(魯政辦字〔2024〕43號).docx
附件3:2024年山東省自然科學基金”直接給予“項目彙總表.xlsx
附件4:2024年度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第一批)申報彙總表.doc
科技處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