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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申報2025年租用土地、 房屋,購置大型設備及公務車預算的通知
作者: 發布者:趙曉燕 發布時間:2024-07-15 訪問次數:159

各預算單位:

為做好2025年部門“一上”預算編報工作,現按照教育部要求,開展2025年新增資產配置申報工作,具體事項如下:

一、申報範圍

2025年,擬租用土地、租用辦公及業務用房,購置單價100萬元(含)以上設備,購置公務車的,均需申報新增資產配置預算。本次申報範圍為全口徑資金,包括橫縱向科研項目

二、申報要求

(一)各單位應結合學校事業發展規劃,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向歸口管理部門提交新增資產配置需求(填寫附件1)。

(二)歸口管理部門充分考慮學校資產存量,從嚴控製,合理配置,審核無誤後將彙總的新增資產配置需求(附件1)提交財務,財務處統一上報教育部


新增資產配置-歸口管理部門

新增資產配置

歸口管理部門

高層次人才配套、學科建設相關設備購置

發展規劃處、文科建設處

本科和研究生教育教學建設相關設備購置

教務處、研究生院

教學實驗室設備購置

實驗室管理處

辦公設備及家具、租用土地、租用辦公用房及業務用房

國有資產管理處

校園信息化相關設備購置

信息化建設處

後勤保障相關設備購置

後勤管理處

橫縱向科研項目及科技平台建設設備購置

科技處

公務車輛購置

學校辦公室

體育設施及設備購置

體育教學部

(三)部門“一上”預算(8月)階段,學校向教育部上報2025年新增資產配置需求,預計12月,教育部下達2025年新增資產配置批複。未在本次申請以及未獲得批複的新增資產配置需求,2025年將無法安排預算。

2024年及以前年度已申報新增資產配置需求,但尚未實施采購的,若計劃在2025年采購,需要重新申報2025年新增資產配置預算。

(四)根據上級部門審核要求,在附件1配置必要性中需詳細寫明擬新增資產的必要性,包括但不限於現有資產不能滿足需求的具體情況,擬新增資產的具體用途等內容。簡單籠統地寫確有必要、科研需要等,上級部門可能不批複。

(五)各單位須準確、規範填寫“資產名稱”、“資產分類”以及“資產用途”,確保在申報、論證、采購、驗收、建賬階段相應資產信息與批複保持一致。

(六)已在中央高校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專項、雙一流引導專項中填報過的新增資產配置需求,本次無需重複申報。三、資料提交方式及時間

請各單位於716前將新增資產配置表(附件1)紙質版(單位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及電子版交至歸口管理部門。

歸口管理部門於719前將審核、彙總後的新增資產配置表紙質版(單位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交至財務處預算管理科(行政樓304辦公室),電子版發送至cwcysglk@upc.edu.cn

四、特別提醒

(一)部門“一上”預算正值暑假期間,為給各單位預留充分的準備時間,提前布置新增資產申報工作,暫按去年上級要求通知。本年教育部下達通知後,若有新的變化,將另行通知。

(二)請按時提交申報材料,逾期未提交的,將視為2025年無新增資產配置需求。

聯係人:張娟娟 王琦 聯係電話:0532-86983870

附件1.新增資產配置表.xlsx

財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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