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外事
【重大】關於組織開展2024年山東省重點研發計劃(重大科技創新工程)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作者: 發布者:趙曉燕 發布時間:2024-07-15 訪問次數:256

各學院、各科研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東重要講話精神和在全國科技大會上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根據《山東省重點研發計劃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將2024年山東省重點研發計劃(重大科技創新工程)項目指南(以下簡稱指南)予以發布,請按照要求認真組織開展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項目類別

本次申報項目為重大科技創新工程項目,納入山東省重點研發計劃(重大科技創新工程)項目進行管理。

二、申報條件和要求

本次項目申報條件包括共性條件和個性條件。項目申報應在滿足以下共性條件的基礎上,同時滿足指南課題中要求的個性條件。

1.本批項目全部按照揭榜製組織,采用軍令狀模式管理。項目實施周期原則上為3年,實施期截至2027830日。項目負責人、牽頭申報單位、主管部門須與省科技廳簽署軍令狀。

2.項目申報均以指南中的課題為單元進行整體申報,須覆蓋相應課題的全部研究內容、考核指標、項目交示件和技術成熟度。

3.牽頭申報單位是項目實施的執行主體,一般應為山東省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發機構等,注冊期滿一年(截至2024830日),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和條件,管理運行規範。

4.合作單位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每個項目的合作單位原則上不超過4家。牽頭申報單位須對合作單位的申報資格進行審核並負責,與所有合作單位簽署聯合申報協議。聯合申報協議須明確約定各自所承擔的任務、目標、責任和經費(包括省撥財政科技資金和自籌資金),協議有效期須覆蓋項目實施周期。

5.申報材料中如有涉密內容需做脫密處理後再申報。同一個項目隻能通過一個主管部門推薦申報,不得多頭申報和重複申報。

6.項目實行“行政+技術”雙責任人負責製。行政負責人原則上為項目牽頭申報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全麵負責項目的組織實施,牽頭協調落實項目實施所需的資源要素保障,健全項目實施財務、成果、績效等管理製度,做好項目關鍵節點績效檢查,確保項目目標任務如期完成。技術負責人須為項目研究思路的主要提出者或實際主持項目的關鍵科研人員,應具有較高的科研水平和創新能力,能在任務期內主持完成項目研究工作並全麵做好項目實施的技術路線、進度安排、經費規範使用等全過程管理。

7.鼓勵支持省內外高校、科研院所、企業通過產學研合作共同參與項目揭榜;鼓勵項目實施與人才培養引進、創新平台建設緊密結合;鼓勵青年科學家作為項目技術負責人申報項目;鼓勵支持受聘於省內單位的外籍科學家及港、澳、台地區科學家作為項目技術負責人申報項目,全職受聘人員須由省內聘用單位提供全職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職受聘人員須由雙方單位同時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並作為項目申報證明材料一並提交。

8.本批項目全部實行非定額資助方式,立項支持經費不超過指南中明確的支持強度金額。其中:

1)牽頭申報單位為企業的,其上一年度銷售收入或注冊資本原則上不低於申請省級財政資金資助額度,應提供近兩年財務審計報告、研發投入情況說明等證明材料。現代高效農業領域項目自籌資金與申請省級財政科技資金配比應當不低於2:1,其他領域項目自籌資金與申請省級財政科技資金配比應當不低於4:1

2)牽頭申報單位為高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發機構的,合作單位須包括山東省境內企業,項目成果須在山東省境內企業轉化應用,自籌資金與申請省級財政科技資金配比應當不低於2:1

9.項目經費預算中須包括項目牽頭申報單位和合作單位的預算,其中牽頭申報單位預算使用省級財政科技資金的比例不低於申請省級財政科技資金總額的50%。若項目立項支持省級財政科技資金未達到申請金額,項目牽頭申報單位和合作單位應承諾通過增加自籌資金解決差額部分。

10.每個獨立法人企業、項目技術負責人2024年牽頭或參與(除項目技術負責人外的前三位參與人員)申報1項重大科技創新工程項目。每個獨立法人企業、項目技術負責人牽頭的在研重大科技創新工程項目總數不得超過2項。

11.牽頭申報單位、行政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須簽署誠信承諾書。牽頭申報單位、合作單位、所有參與人員均須具備良好的科研誠信狀況,不存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無“綠色門檻”製度不予支持或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12.牽頭申報單位、合作單位須對申報材料中涉及的指標、數據和相關證明、附件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自行承擔因提供虛假材料造成的後果。申報項目受理後,原則上不能更改牽頭申報單位、合作單位和項目技術負責人,不能更改申報材料內容。

13.各級行政機關及其人員(包括行使科技計劃管理職能的其他人員)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項目。

三、申報流程

1.查看項目指南。根據工作需要,指南內容通過山東省科技雲平台-山東省重點研發計劃(重大科技創新工程)管理係統(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pms/)等渠道發布。

2.在線填報項目。項目技術負責人在科技雲平台-山東省重點研發計劃(重大科技創新工程)管理係統中登錄個人申報賬號,按照係統相關提示和要求在線填寫項目申報書和預算申報書,申報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電子掃描件上傳。省科技廳將以網上填報的申報書和附件材料作為後續形式審查、項目評審的依據。

3.校內申報單位審核。申報材料全部填寫完畢後,項目技術負責人應及時提交到係統,由各二級單位進行審核。請各學院、各科研單位於8417:00前對申報材料完成審核。

四、注意事項

1.請各學院、各科研單位及時提醒項目申報人合理安排申報時間,提前完成填報、修改、提交、退回和審核工作,避免臨近截止時間集中退回、提交和審核。8417:00前,申報材料可在主管部門、牽頭申報單位、申請人間多次提交和退回,逾期牽頭申報單位將不能提交。

2.為減輕科研人員負擔,除涉密項目外,本次申報無需提供相關紙質材料;項目立項計劃初步確定後,立項項目需提供全套紙質材料歸檔保存,紙質材料須與網上申報材料完全一致,否則取消立項資格。

3.省科技廳不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從事項目申報、立項等代理服務工作;不提倡、不建議牽頭申報單位有償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提供中介服務。請牽頭申報單位、合作單位保持警惕,避免上當受騙,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對嚴重侵犯省科技廳名譽、損害省科技廳利益的行為,科技廳將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4.省科技廳直屬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參與項目申報的,應按照省科技廳黨組《規範幹部職工創新創業實施辦法》有關規定執行。參與項目申報人員應主動向所在單位及省科技廳報備。

校內谘詢電話:0532-86983265

業務谘詢電話:0531-51751102

技術支持電話:0531-51751080

科技處、重大項目辦公室

2024715

2024年山東省重點研發計劃(重大科技創新工程)項目申報谘詢電話

序號

科技局

聯係處(科)室

谘詢電話

1

濟南市科技局

產業發展處

0531-51708801

2

青島市科技局

高新技術與重大專項處

0532-85911985

3

淄博市科技局

規劃與資源配置科

0533-3184674

4

棗莊市科技局

資源配置與綜合規劃科

0632-3314115

5

東營市科技局

科技資源配置科

0546-8381972

6

煙台市科技局

戰略規劃與資源配置管理科

0535-6786632

7

濰坊市科技局

發展規劃科

0536-8091365

8

濟寧市科技局

科技規劃與資源配置管理科

0537-3379709

9

泰安市科技局

發展規劃科

0538-6991139

10

威海市科技局

科技規劃與資源配置管理科

0631-5819713

11

日照市科技局

資配科

0633-8778036

12

濱州市科技局

規劃發展與資源配置管理科

0543-3187021

13

德州市科技局

高新技術與產業化科

0534-2686108

14

聊城市科技局

高新科

0635-8378982

15

臨沂市科技局

資配科

0539-7570023

16

菏澤市科技局

發展規劃科

0530-5310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