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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國家基金與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合作交流項目指南
作者: 發布者:趙曉燕 發布時間:2025-02-24 訪問次數:10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NSFC)與京港學術交流中心(以下簡稱BHKAEC)為鼓勵和支持內地與香港學者之間的交流,現征集2025年度在內地組織召開的內地-香港學術研討會項目(NSFC-BHKAEC學術研討會)。

一、項目說明

  (一)項目類型。

  本項目屬於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

  (二)資助領域和申請代碼。

  一是依托大科學裝置的數理科學或生命科學領域。申請代碼1須選擇A、C或T下屬代碼。

  二是圍繞Boltzmann方程及可壓縮流體方程的數理科學領域。申請代碼1須選擇A或T下屬代碼。

  三是圍繞生態學和生物多樣性的生命科學領域。申請代碼1須選擇C或T下屬代碼。

  四是圍繞風能利用與抗風減災的工程與材料科學領域。申請代碼1須選擇E或T下屬代碼。

  (三)資助強度。

  內地對獲批準項目的資助強度為直接費用不超過15萬元/項,本項目無間接費用。

  (四)資助規模。

  擬資助的項目數量約4項。

  (五)資助內容。

  資助在內地舉辦學術研討會或前沿論壇。

  (六)資助期限。

  申請書中的研究期限應填寫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會期不超過3天。

二、申請人條件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管理辦法》,申請本項目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須是2026年12月31日(含)以後結題的三年期(含)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在研項目的負責人或主要參與者(主要參與者需經在研項目負責人同意)。

  (二)申請人應該是申請合作交流項目的實際負責人,限為1人。

  (三)與香港地區研究者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礎。

  (四)更多申請人條件的詳細說明請見《202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三、限項申請規定

  (一)本項目屬於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不受“申請和承擔項目總數限為2項”規定的限製。

  (二)不受“申請人同年隻能申請1項同類型項目”規定的限製。

  (三)作為申請人申請和作為項目負責人正在承擔的NSFC-BHKAEC合作交流項目,合計限1項。

  (四)《202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關於申請數量的其他限製。

四、申報說明

  (一)申請人注意事項。

  1. 申請人在填報申請書前,應認真閱讀本項目指南和《202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的相關內容。

  2. 申請人須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係統(https://grants.nsfc.gov.cn/),在線填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申請書》。具體步驟是:

  (1)選擇“項目負責人”用戶組登錄係統,進入後點擊“在線申請”進入申請界麵,點擊“新增項目申請”按鈕進入項目類別選擇界麵。

  (2)點擊“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左側+號或者右側“展開”按鈕,展開下拉菜單。

  (3)點擊“在華召開國際(地區)學術會議(組織間合作協議項目)”右側的“填寫申請”,進入選擇“合作協議”界麵,在下拉菜單中選擇“NSFC-BHKAEC”,然後按係統要求輸入要依托的基金項目批準號後即進入具體申請書填寫界麵。

  3. 申請書填寫說明

  (1)項目申請應明確所申請領域的研討會主題。

  (2)在“會議日程安排”欄目,應詳細列出研討會的日程安排。

  (3)項目申報時,申請人不需要列出內地與香港雙方參會學者的詳細信息,但應當明確雙方學者的人數。

  (4)內地方和香港方的參會人員應分別來自各方3所以上的高校或科研院所,且每所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參會人員數量不能超過單方總參會人數的三分之二。

  4. 預算編報要求。申請人應當認真閱讀《202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須知中預算編報要求的內容,嚴格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1〕177號)》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編製說明》的要求,認真如實編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

  5. 申請材料要求。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後,在線提交電子版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無需報送紙質申請書。

  (二)項目申請接收。

  信息係統在線申報接收期為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4月2日下午16時。

注:請申請人嚴格遵照本項目指南的各項要求填報申請,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請將不予受理,如有疑問,請致電項目聯係人詢問。

五、項目聯係人

  電 話:010-6232 8256,6232 6943

  傳 真:010-6232 7004

  郵 箱:hmt@nsfc.gov.cn

  信息係統技術支持(信息中心):010-6231 7474 

六、學校項目受理

請有意向申請的科研人員提前與科技處聯係,並於基金委要求提交時間提前2天提交預審,電話0532-86981837,郵箱20130089@upc.edu.cn


科技處、重大項目辦公室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