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學院部、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提升學生的實踐創新能力,提高實驗資源使用效益,學校將繼續開展實驗室開放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開放要求
(1)麵向全體。所有教學實驗室均應麵向學生開放;鼓勵科研實驗室麵向全校開放。
(2)靈活形式。根據實驗室和指導教師實際情況,可采取預約開放、全天開放和定期開放等形式。
(3)強化實效。各單位應加強對開放實驗項目的指導和監督,保障開放效果,引導學生深入開展探索研究,同時最大限度地發揮實驗資源的效益。
二、開放內容類型
實驗室開放內容要結合實驗室條件、學生特點及實際需求。對於低年級學生,側重訓練基本技能和實踐能力;對於高年級學生,側重培養創新意識和科研能力。實驗室開放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個方麵:
(1)學生選做實驗室開放的實驗項目;
(2)學生自立題目、自行設計的實驗項目;
(3)學生完成畢業設計(論文)中的實驗;
(4)學生完成課程設計和實習實訓中的實驗項目;
(5)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和自主創新項目裏需要進入實驗室完成的實驗;
(6)學生參加有關競賽需要進入實驗室完成的實驗(實踐)項目;
(7)接待校內外參觀類任務、承接外校實驗教學任務和提供比賽場地等任務;
三、組織與實施
(1)確定開放實驗項目清單。各教學實驗室負責教師通過所在單位申報擬開放的實驗項目,各單位於4月30日之前將彙總後的開放實驗項目清單(附件1)報實驗室管理處,並通過網站進行公告,供學生選擇。
(2)開展實驗項目。①學生可以通過聯係老師選擇開放實驗項目中的實驗,並在老師的指導下完成;②學生可以自立題目自行設計實驗項目,須填寫實驗室開放申請表(附件2)申請使用實驗室;③學生需要完成畢業設計(論文)中的實驗、課程設計和實習實訓中的實驗、創新創業和自主創新項目裏的實驗、參加競賽中實驗(實踐)項目的,須由指導教師填寫實驗室開放申請表(附件2)申請使用實驗室;④接待校內外參觀類任務、外校實驗教學任務及比賽場地支持等任務的,由具體負責人填寫實驗室開放申請表(附件2)申請使用實驗室。
以上所有實驗室開放申請表由所在單位審核並彙總,每學期末報送實驗室管理處。對於學生開展實驗項目的,各單位應配備指導教師或輔助人員,對學生進行必要的指導,對實驗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問題須製定預案並提出防範措施。
(3)實驗室開放總結。每學期末各單位對實驗室開放工作進行總結統計,形成實驗室開放統計表(附件3),每學期末報送實驗室管理處,電子版材料請發送至shangsen@upc.edu.cn,紙質版材料請交至行政樓1102辦公室。
(4)實驗室開放材料歸檔。各單位應組織做好實驗室開放記錄、學生實驗報告、研究論文、成果、成績的管理與歸檔工作,並及時做好實驗耗材的統計與補充。
四、材料報送
序號 |
報送材料 |
報送時間 |
報送形式 |
1 |
開放實驗項目清單 |
4月30日前 |
電子版+紙質版 |
2 |
實驗室開放統計表 |
上半年7月15日前 下半年12月30日前 |
電子版+紙質版 |
3 |
實驗室開放申請表 |
隨“實驗室開放統計表”一起報送 |
紙質版 |
五、其他
(1)學校設置專項經費,主要用於資助開放實驗室中學生完成開放實驗項目所需的耗材。
(2)學生實驗結束後,需填寫開放實驗記錄表(附件4),指導教師簽字後自行留存,作為自主發展計劃學分認定的依據。
聯係人:尚校森聯係電話:86983932。
附件1:實驗室開放項目清單
附件2:實驗室開放申請表
附件3:實驗室開放統計表
附件4:學生參加開放實驗記錄表
實驗室管理處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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