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實驗室安全管理,強化師生實驗室安全與環境保護責任意識,提高師生實驗室安全知識水平和防護技能,保障實驗室正常有序運行,根據上級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製定本製度。
第一章 適用範圍
第一條本製度適用於在我校學習、工作和外來進入實驗室的所有人員。
第二條所有擬進入實驗室的人員,須接受相關的安全準入培訓,在熟悉實驗室安全管理製度、了解擬進入實驗室的安全狀況、掌握相關實驗室安全知識、具備相應安全防護技能後,方可進入實驗室開展教學科研活動。
第二章 責任體係與落實
第三條國有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負責實驗室安全準入製度的建立與監督執行,宣傳教育內容的組織,考核體係的建設。
第四條各院部負責開展實驗室安全與環境保護知識的宣傳教育,依托實驗室安全準入考試係統製定準入考試試題和學習考核方案,並組織相關人員參加實驗室準入考試。
第五條各實驗室須根據本學科專業特點,對進入實驗室的人員進行專項教育並核實其準入資格,禁止未取得準入資格的人員進入實驗室。
第六條如有未取得準入資格人員進入實驗室,一經查實,學校將追究實驗室相關管理人員的責任。因違反準入規定造成實驗室安全事故的,按照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條學校將實驗室安全準入製度的落實情況作為實驗室工作年度考核評估的指標之一。
第三章 教育內容及方式
第八條教育內容
(一)國家與地方關於高校實驗室安全與環境保護方麵的政策法規以及學校的相關規章製度。
(二)實驗室一般性安全、環境保護及廢棄物處置常識。
(三)實驗室的專項安全與環境保護知識。
(四)實驗室急救知識與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第九條教育方式
(一)實驗室安全與環境保護教育考試係統在線學習(以下簡稱在線學習)。
(二)實驗室安全與環境保護教育考試係統在線考試(以下簡稱在線考試)。
對於在校學生,各院部須圍繞教育內容安排學習培訓。
第四章 準入資格與流程
第十條相關人員取得準入資格的條件與流程
(一)學生
1.實驗室安全準入教育納入新生入學教育環節,組織集中學習;
2.在線學習;
3.在線考試成績合格;
4.打印實驗室安全考試合格證書、簽字確認,獲得準入資格。
(二)教工(含專兼職實驗人員)
1.在線學習;
2.在線考試成績合格;
3.打印實驗室安全考試合格證書、簽字確認,獲得準入資格。
(三)其他人員(外來人員、臨時人員等)
1.向實驗室所在單位提出申請;
2.在線學習;
3.在線考試成績合格;
4.打印實驗室安全考試合格證書、簽字確認,獲得準入資格。
違反實驗室管理規定者,視情況取消其準入資格。須經過重新學習考試並經院部審核合格後方可再次準入。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製度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二條本製度由國有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