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我校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及學校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及學校有關規定,製定本預案。
一、應急救援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校區域內在運輸、儲存、使用、管理及處置過程中發生的危險化學品泄漏、爆炸、火災造成或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人員傷亡以及社會影響的應急救援處置。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學校成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和指揮應急救援工作。應急領導小組由分管資產設備安全的校領導任組長,由國有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和公安(保衛)處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成員由學校辦公室、國有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公安(保衛)處、黨委學生工作部(處)、研究生院、黨委研究生工作部、財務處、後勤管理處、必威app精裝版客服 、化學工程學院、理學院等單位的相關負責人及相關專家組成。
(二)應急領導小組下設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理小組(簡稱應急處理小組),負責承辦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具體事項,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現場調度人員、設備和物資,組織開展救援工作。應急處理小組由事故單位、國有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公安(保衛)處和後勤管理處等單位工作人員及相關專家組成。
三、應急救援演練
在環保和公安消防等地方職能部門的指導下,在學校應急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開展應急救援演練,並在演練中加強各單位之間的配合與溝通,提高應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處置水平和應急指揮能力。
四、應急救援程序
(一)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時,事故單位有關負責人應迅速組織應急處理小組,開展現場緊急自救,防止事態發展。
(二)應急處理小組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事故情況,請求指示或由應急領導小組派員趕赴現場指揮救援工作。
(三)發生危險化學品重特大安全事故或當危險化學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製時,應急處理小組向所在地市119、110指揮中心、安全生產監督局、環境保護局應急辦公室報告有關情況,並根據實際需要請求支援,報警電話如下:
校區 地方職能部門 |
東營校區 |
青島校區 |
公安/消防 |
11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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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局 |
12369/0546-8331789 |
12369/0532-86768211 |
安全生產監督局 |
12350/0546-8330190 |
12350/0532-86981995 |
五、應急救援措施
(一)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別及應急措施。危險化學品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災(氣體火災、液體火災、固定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灼傷、丟失(被盜)及其他。針對事故的不同,采取不同的處置措施,主要有滅火、隔絕、堵漏、攔截、稀釋、中和、覆蓋、泄壓、轉移、收集及加強管理等。
(二)搶救受害人員。事故發生後,及時、有序、有效地實施現場急救與安全轉移傷員,盡最大可能地降低人員傷亡率、減少事故損失。
(三)控製危險源。對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檢驗、監測,對有毒有害介質的事故,要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及危害程度。對發生在人員稠密地區的事故,應盡快疏散人員並組織工程搶救隊與事故單位技術人員一起及時堵源,防止事故繼續擴大。
(四)指導和組織人員采取各種措施進行自身防護,並往上風方向迅速撤離危險區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區域,同時做好自救和互救工作。
(五)做好現場清理,消除危害後果。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發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清洗等措施,防止對人的繼續危害和對環境的汙染。
六、附則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國有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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