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申請工作,在“關於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國科金發計〔2017〕116號)的基礎上,現將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一、關於申請人和依托單位承諾
為營造風清氣正的學術氛圍和健康良好的學術生態,維護科學基金評審工作的公正性,在科學基金網絡信息係統(以下簡稱信息係統)中,申請人在提交項目申請前、依托單位在審核項目申請前,應當分別做出相應承諾。
二、關於申請代碼調整
2018年,化學科學部、生命科學部、地球科學部、信息科學部、管理科學部等的申請代碼進行了調整,調整後的申請代碼詳見《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代碼”部分。
三、關於申請人和主要參與者簡曆相關要求調整
2018版申請書中申請人和主要參與者的簡曆模板中,“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學術獎勵情況”的列舉方式調整為:①10篇以內代表性論著;②論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學術獎勵。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創新研究群體項目、海外及港澳學者合作研究基金項目和聯合基金-“本地優秀青年人才培養專項”的上述內容與2017版申請書相同,未作調整。
四、關於試點無紙化申請項目的建議回避專家名單提供方式
對於試點無紙化申請的重點項目和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項目申請人如需提供不適宜評審其項目申請的評審專家名單,請直接郵寄至相關科學部的綜合處,在信封上注明申請代碼1和接收編號(電子申請書PDF版本封麵右上角顯示),信封內附正式提交至自然科學基金委的PDF版申請書首頁和本人簽字的3名以內不適宜評審其項目申請的評審專家名單。
五、關於申請項目清單生成方式調整
2018年,信息係統(https://isisn.nsfc.gov.cn)將按照普通申請項目和無紙化申請項目分別生成清單。依托單位報送紙質申請材料時,需將紙質申請材料按照清單上的順序進行排列後報送,同時一並提交無紙化申請項目的項目清單。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計劃局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