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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地球科學部關於2018年度第2期科學部應急管理項目(科技活動項目)申請的通知
    發布者:係統管理員 發布時間:2018-09-21 瀏覽次數: 365

    各相關院部、有關項目負責人:

    為加強地球科學學科發展戰略研究,促進本領域國際(地區)合作交流和科技人才培養,地球科學部現公開發布2018年度第2期科學部應急管理項目(科技活動項目)申請的通知。

      一、定位、資助範圍。

      應急管理項目(科技活動項目)用於資助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發展相關的戰略與管理研究、學術交流、科學傳播、平台建設等活動。本期應急管理項目(科技活動項目)包括以下兩種類型:

      (1)地球科學及其相關領域的學科發展戰略研究(下文簡稱“戰略研究類”項目);

      (2) 依托於2019年度在華舉辦的國際(地區)學術會議和在華舉辦的麵向國際(地區)的基礎研究短期人才培訓的調研活動(下文簡稱“會議培訓類”項目)。

      “戰略研究類”項目總經費(直接費用)約800萬元,本期擬資助15項。“會議培訓類”項目總經費(直接費用)約200萬元,本期擬資助20項;其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中國科學家發起並主導的會議或培訓活動。

      項目執行期限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二、申報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申請資格及限項規定。

      1. 1年期(含)以內的應急管理項目不計入限項範圍。

      2. 申請人同一年度隻能申請1項應急管理項目。

      3.“戰略研究類”項目申請人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需填寫預申請書(附件1),並需通過地球科學部專家谘詢委員會的初審。有意申報此類項目的申請人,請於2018年9月26日16時前,將預申請書電子版發送至電子信箱:tsc1980@upc.edu.cn。初審結果將於2018年10月中旬通知申請人;通過初審後,項目申請人再按要求填寫正式申請書。

      地球科學部專家谘詢委員會委員申請“戰略研究類”類項目無需預申請,可直接填寫項目申請書。

      4.“會議培訓類”項目無需預申請。項目申請人須正在承擔或承擔過3年期(含)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在華舉辦的國際(地區)學術會議應為國際學術組織發起的係列會議,項目申請人應為組委會主要成員,申請書電子版附件材料須包括國際學術組織授權舉辦會議的證明材料和依托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的正式批文(掃描件)。在華舉辦的短期培訓活動,項目申請人應為組委會主要成員和主講教師。

      上述條件不滿足或材料不完整,將不予受理。

      (二) 填寫申請書。

      1. 申請人須登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網絡信息係統(https://isisn.nsfc.gov.cn),按照申請書撰寫提綱及相關要求在線撰寫項目申請書。

      2. 申請書中的資助類別選擇“應急管理項目”,亞類說明選擇“科學部綜合管理項目”,附注說明選擇“科技活動項目”,根據申請的具體研究內容選擇相應的申請代碼(以D開頭的申請代碼)。以上選擇不準確或未選擇的項目申請將不予受理。

      3. 科技活動項目申請書正文開頭應寫明申請的類型,即“戰略研究類”或“會議培訓類”。

      4. 申請書正文“項目的立項依據”應與所申請的類型相對應。“戰略研究類”項目應包括:學科發展的現狀、態勢、及所麵臨的挑戰與機遇等;“會議培訓類”項目應包括:舉辦科技活動的背景和意義、組委會組成情況、活動的起止時間、參加範圍、規模及潛在影響,重要報告或課程名稱及其主講人介紹,境外擬參會人員名單。

      5.非地球科學部谘詢委員會委員填寫“戰略研究類”項目正式申請書時,需將預申請書作為附件上傳。正式申請書目標和研究內容不得與預申請有重大偏離。

      6. “會議培訓類”項目的“預期成果”必須包括以所主辦科技活動為主題的調研報告,並聚焦科技前沿動態或高端人才培養;若申請獲得資助,調研報告將是結題驗收的重要材料。

      7. 申請人應當認真閱讀《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預算編報須知的內容,嚴格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關於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科教〔2016〕19號)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編製說明》的要求,認真如實編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

      (三)提交申請書。

      1.申請書報送日期為2018年11月6日。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後,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下載打印最終PDF版本申請書,並保證紙質申請書與電子版內容一致。

      2. 申請人應及時向依托單位提交簽字後的紙質申請書原件以及其他附件材料。

      3. 依托單位應對本單位申請人的申請資格和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進行審核;對申請人申報預算的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進行審核,並報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具體要求如下:

      (1) 應在規定的項目申請截止日期前提交本單位電子版申請書及附件材料,並統一報送經依托單位及合作單位簽字蓋章後的紙質申請書原件(一式一份)及要求報送的紙質附件材料。

      (2) 提交電子版申請書時,應通過信息係統進行確認。

    (四)谘詢聯係方式。

    1.科技處科研管理科

    聯係人:譚樹成

    電話:86981837

    電子郵箱:tsc1980@upc.edu.cn

    2.填報過程中遇到的技術問題,可聯係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信息中心協助解決,聯係電話:010-62317474。

      3. 其他問題,可谘詢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地球科學部綜合與戰略規劃處,聯係人:劉哲(電話:010-62327157)、姚玉鵬(電話:010-62327618),電子信箱:ghc@nsfc.gov.cn。

    附件1:戰略研究類預申請書

    科技處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