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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繼續開展山東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常態化申請的通知
發布者:王增寶 發布時間:2022-04-02 瀏覽次數: 53

各位老師:

按照《山東省自然科學基金管理辦法》規定,現就重啟山東省自然科學基金(以下簡稱省基金)項目常態化申請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和項目類別

省基金申請實行依托單位審核、主管部門推薦製。

(一)申請條件

1.申請人須為我省行政區域內高校、科研機構、企業(含中央駐魯單位)、新型研發機構的正式全職科研人員。強化應用導向,鼓勵支持成長型科技企業、新型研發機構全職科研人員申請。

2.項目申請人同一申請年度僅限申請1項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含省自然科學基金聯合基金、重大基礎研究項目)。

3.根據《省科技計劃限項申報規定》,有2項及以上在研各類省科技計劃項目的負責人不得申請。作為項目負責人或主要參與人員有3項及以上在研各類省科技計劃項目(含課題)的,不得申請省科技計劃項目(課題)。主要參與人員指除項目負責人以外的前三位科研人員。

4.連續兩次申請省自然基金未獲得資助的,暫停一年申請資格。

5.省和國家基金項目應結題未結題、延期結題和項目終止的項目負責人,暫停省自然基金項目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結題以獲得國家基金委相關學部蓋章結題證明通知材料為準。該通知發布之前,屬於正常結題範疇的,已完成結題報告提交並經推薦單位審核通過的可以申請。

6.已申請2022年度項目的建議待立項信息明確後再行決定是否申請。

7.執行省科技廳省級科技計劃其他限項規定要求。

(二)項目類別及具體要求

省自然基金按照“聚焦前沿,鼓勵探索,需求牽引,交叉融通”的思路,堅持自願申請、公開透明、競爭擇優、公平公正原則,鼓勵和支持科研人員按照突出原創(01)、聚焦前沿、需求牽引、交叉融通等不同的科學問題屬性開展基礎研究、應用應用基礎研究和科學前沿探索。

1.青年基金。充分發揮省自然科學基金“第一桶金”作用,支持35周歲(女性38周歲)以下青年科技人員自主選題,獨立開展創新性的基礎研究與應用基礎研究。該類立項項目資助額度一般不超過15萬元/項。已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省自然科學基金各類項目資助的負責人不得申請。

具體要求:申請人男性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811日後出生),女性年齡不超過38周歲(198511日後出生)具有從事基礎研究所需的基本能力和條件。

符合青年基金項目申請人年齡要求,畢業於軟科世界大學學術排名前200位高校、自然指數前100位高校和科研機構(按最新版本)的博士,在《關於轉發科技部等部門<加強“從01”基礎研究工作方案>的通知》發布之日後(2020812日)首次全職來魯創新創業的,申請“直接給予”申請方式的,須提交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材料,博士畢業1年以上簽訂工作合同的還需提供空檔期非在魯工作(學習)證明。國外(海外)留學或工作來魯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曆學位認證書、留學人員回國證明或國外(海外)工作證明。依托單位應加強審核,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經核實,根據情節嚴重將取消申請人當年(當批次)申請資格或限製申請資格3年。全職博士後在申請省自然科學基金青年基金項目時,應作出承諾,保證在站周期能覆蓋青年基金項目執行期(一般為3年),且獲得資助後不得變更依托單位。承諾書經本人簽字後報設站單位備案留存,並上傳省自然基金申請係統。已經簽訂不滿3年勞動合同或工作協議的博士後,經與設站單位協商同意後,可重簽或補簽勞動合同,確保符合規定的申請條件。以“非定向就業博士畢業生”或“無人事(勞動)關係人員”身份進站的全職博士後,如在站期間變更身份為“在職人員”的,應在人事關係所在單位申請該項目,並盡快向省留學人員和專家服務中心報備身份變更信息。

擴大省青年基金項目支持範圍,符合青年基金項目申請人年齡要求,附件中所列的高校博士畢業生,於20211110日(政策生效日期)之後首次全職來魯創新創業的,可參照申請“直接給予”申請方式,按照上述要求提交相關材料。

2.麵上項目。支持具有一定科研基礎和發展潛力的科研人員,在省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範圍內,瞄準學科發展前沿自主選題,開展具有前瞻性、創新性和較為深入的科學研究,促進各學科均衡、協調和可持續發展。該類立項項目資助額度一般不超過10萬元/項。

具體要求:申請人須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具有從事基礎研究課題的經曆。正在主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執行期結束時間為202311日之後)、省自然科學基金的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

3.省優秀青年人才基金(簡稱“省優青”)。支持在基礎研究方麵已經取得較好成績、發展潛力較大的38周歲(女性40周歲)以下優秀青年科研人員,為培育有望衝擊省自然科學基金傑出青年基金、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及其他更高層次基金做儲備。該類立項項目資助額度一般不超過50萬元/項。

具體要求:申請人年齡不超過38周歲(198511日後出生),女性不超過40周歲(198311日後出生)須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具有從事基礎研究課題的經曆。

年齡不超過38周歲(198511日後出生)或女性不超過40周歲(198311日後出生),在《關於轉發科技部等部門<加強“從01”基礎研究工作方案>的通知》發布之日後(2020812日)申請國家優青進入最後評審階段未獲立項的申請人,須提交申請書及有關證明材料。

長江學者、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國家優秀青年基金獲得者(含海外優青獲得者)、省自然科學優秀青年(含省海外優青)、傑出青年基金獲得者不得申請。

4.省自然科學傑出青年基金(簡稱“省傑青”)。支持40周歲以下在相關研究領域已取得突出成績,有望獲得國家傑出青年基金或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等資助的優秀青年科研人員,開展高水平的基礎研究與應用基礎研究,培養學術骨幹和學科帶頭人。該類立項項目資助額度一般不超過100萬元/項。

具體要求:申請人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311日後出生),須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具有從事基礎研究課題的經曆。

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311日後出生),在《關於轉發科技部等部門<加強“從01”基礎研究工作方案>的通知》發布之日後(2020812日)申請國家傑青進入最後評審階段未獲立項的申請人,須提交申請書及有關證明材料。

長江學者、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省自然科學傑出青年基金的獲得者不得申請。省優青獲得者在項目執行期的第一、二年不得申請。

二、申請方式及時間

(一)項目申請通過山東省科技雲平台(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在線填報,使用省政府統一服務門戶注冊的個人賬號進行網上申請。

(二)202212216:00前申請的項目,作為2023年省基金項目彙總評審;該時間點之後申請項目滾動到下一年度評審

三、注意事項

1.當前已申請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申請人待立項結果確認後再行申請。

2.已申請2022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優秀青年、傑出青年基金項目的申請人,建議待結果確認後對照規定條件申請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3.省優秀或省優青(海外)視為同一類別項目,請勿重複申請。

4.改革省優青、省傑青評審方式,圍繞科學前沿問題和國家、省戰略需求進行“揭榜”攻關,既鼓勵自由探索更注重目標導向;既關注申請人已有工作基礎,也關注申請項目解決重大科學問題、攻克重大“卡脖子”技術堵點、難點等預期績效。

5.聯係方式

省廳業務谘詢電話:0531-5175110951751105

技術支持電話:0531-51751080

學校科技處:86981837

附件:擴大省青年基金項目支持範圍高校名單(共179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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