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團委活動場地借用管理規定
為加強對活動場地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保障校園文化活動的有序開展,特製定學校團委活動場地借用管理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場地情況介紹
1.大學生活動中心四樓多功能廳:麵積約510平方米,可容納200餘人,主要麵向校內各單位、各學生組織和學生社團,用於開展小型文藝活動、舉辦各類培訓等活動。
2.唐島灣俱樂部多功能廳:麵積約1318平方米,可容納500餘人,主要麵向校內各單位、各學生組織和學生社團,用於開展大型文藝活動、舉辦各類工作表彰、招聘宣講等活動。
3.唐島灣俱樂部會議室313、315:麵積約36平方米,可容納20-30人,內置可移動桌椅,用於開展小型會議、麵試等活動。
4.唐島灣俱樂部排練室317、320、321:317房間麵積約76平方米,東西兩側均有排練鏡;320房間麵積均約50平方米,東西兩側均有排練鏡與把杆;321房間麵積約50平方米,東西兩側均有排練鏡,西側鏡前有把杆。排練室可用於開展形體培訓或舞蹈排練等活動。
二、借用流程
1.唐島灣俱樂部會議室(313、315)及排練室(317、320、321)僅可通過線上申請。申請流程如下:
2.唐島灣俱樂部多功能廳、大活四樓多功能廳僅可通過線下申請。申請流程如下:
3.請提前查看借用日程表確認場地是否已被借用,以便合理規劃時間。各活動場地借用日程表鏈接見附件。
4.活動場地借用申請受理時間為:每周二、四下午16:00-18:00,其他時間和節假日不予辦理。
三、注意事項
1.場地借用單位負責人須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製度、本規定以及校團委其他相關規定,配合場地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自覺愛護場地設施、自覺維護場地環境衛生。若因故放棄使用,請提前告知場地管理負責人,以便及時安排合理使用。
2.場地借用完成後,管理人員與借用單位一同進行場地設施及衛生狀況的檢查。如出現物品損壞丟失、場地衛生雜亂,存在申請時段內未開展相應活動且未提前告知管理人員的情況,學校將在校內對此單位情況進行通報並暫停受理該單位的場地申請,時間為2—6個月不等,情節特別嚴重的,時間為一年。
3.校團委活動場地僅限於我校各類師生組織活動借用,原則上不對校外單位開放,不單獨對學生個人借用,嚴禁借用單位私自轉借給其他組織和個人。
四、其他說明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由校團委辦公室負責解釋。
共青團中國石油大學(華東)委員會
2019年10月11日